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57
  • Tax100会员 33388
查看: 448|回复: 0

[社保] 广西人社局 桂人社发〔2015〕25号 关于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5号)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21 10: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xxgkgfxwj/t3246304.shtml
发文单位: 广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桂人社发〔2015〕25号
文件名: 广西人社局 桂人社发〔2015〕25号 关于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5号)
发文日期: 2015-06-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西人社局
关于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5号)
桂人社发〔2015〕25号


   
关于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5〕25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现行的失业保险费率做出调整,现就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531日起,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的3%降至2%
二、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暂由2%降至1.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暂由1%降至0.5%
三、各地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抓紧落实,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 年6 月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有效性:有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