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抚恤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案例]13000382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上述公司与伤亡家属达成的工伤抚恤金支出,可以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