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23
  • Tax100会员 33701
查看: 486|回复: 0

[案例]130003758 被合并企业在清算时是否要将搬迁收入计入清算所得?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20 12: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合并企业在清算时是否要将搬迁收入计入清算所得?
[案例]13000375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的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对于企业规划搬迁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应在被合并时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