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90
  • Tax100会员 32525
查看: 603|回复: 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皖国税发[2000]203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0-7-20 12: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皖国税发[2000]203号
文件名: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皖国税发[2000]203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12-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0]203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0]203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大推行力度。当前,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进程总体缓慢,如期完成总局提出的各阶段推行目标,任务非常艰巨。为此,各地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系统推行工作力度,一把手要亲自抓,流转税管理部门要全力抓,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协助抓,尽快形成推行合力,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稳妥推行。2001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对象,主要是使用万元版专用发票的企业和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任务非常重,时间非常紧。为保证系统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要精心制定推行计划,层层分解落实,按月排定推行户数,以分局为单位积极稳妥地扩大推行范围。有关推行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请各市、地局于2001年1月底前报送省局。
  三、加强技术协作。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顺利推行的必要保证。各级国税机关对技术服务单位既要管理,又要支持,注重搞好协作配合。对当地技术力量薄弱、难以满足推行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向省局反映,以便省局督促省金穗公司妥善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