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2
  • Tax100会员 33422
查看: 354|回复: 0

[社保] 广东人社局 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20 12: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gd.gov.cn/zcfg/content/post_1299929.html
发文单位: 广东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广东人社局 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3-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人社局
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规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近几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快,许多地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已达到8%。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个人费率尚未全部达到8%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尽快研究提出调整方案,报省级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调整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到位,维护社会稳定。
00三年三月十一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