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9 16:35 编辑
导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等相关文件,第二税务分局为广大纳税人梳理了《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办税入门指南》,现已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二级菜单上,查看更多详情,请在公众号后台点击“办税指南”哦!
温馨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倡议“非接触式”办税,暂时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大厅报送纸质资料,待疫情结束后补报。具体操作指引请阅读往期退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倡议“非接触式”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