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98
  • Tax100会员 33310
查看: 238|回复: 0

[社保] 广东人社局 关于工伤认定时效问题的复函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20 11: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gd.gov.cn/zcfg/content/post_1299839.html
发文单位: 广东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广东人社局 关于工伤认定时效问题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04-05-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人社局
关于工伤认定时效问题的复函


阳东县劳动保障局:
你局《关于蔡丽好工伤认定是否超过时效的请示》(东劳社呈[2004]04)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第一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对受理劳动者工伤申诉没有时效规定,即劳动者工伤后意识到权益受到侵害的,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不受时间的限制。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将工伤认定申请最长时效规定为1年,但该条例生效时间为200411,不应影响在此之前做出的决定。所以,我们认为你们当时受理蔡丽好的工伤认定申请是在合法的时效之内。

○○四年五月十三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