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优惠?
[案例]130004467
根据《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点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法[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因此,若您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可按小型微利企业待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