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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3926 管理费能否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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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0 11: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管理费能否税前列支?
[案例]13000392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因此,集团公司向下属公司提取管理费,下属公司税前扣除的做法在新税法下已停止执行。 在新税法下,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收付费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执行。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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