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
财企[2008]297号
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
财企[2008]297号
全文有效
2008年4月8日
各市、县财政局、商务(外经贸)局: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财企〔2008〕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大力发展我省服务外包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特征,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以ITO、BPO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为主的服务外包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特别是大学生就业能力强等特点。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等高端服务业,拓宽现代服务业领域、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调整服务业结构、增强服务功能,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本地区企业、园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质认证、贷款贴息的支持,大力发展我省服务外包产业。
二、加速建设我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2007年12月3日,合肥市已被认定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请按照部、省、市共建协议,落实各项配套促进政策;加强合肥软件园、服务外包示范园、安徽服务外包产业园等三大园区建设,推进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化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快我省服务外包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建设。
三、建立统计指标体系,为我省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根据商务部最新统计标准,商务部门要积极研究建立反映我省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并试行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发展的趋势分析,为我省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