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上线方案》的通知
铜国税发[2010]38号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上线方案》的通知
铜国税发[2010]38号
全文有效
2010年3月17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市局决定引进《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普票系统)。该系统在设计思路上,以实现信息管税为目标,以便捷、节省、人性化为原则,遵循“机具开票、逐笔开具;有奖发票,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发票管理要求,实现了对普通发票开具、采集、验旧、查询、举报的全方位监控,基本实现了对普通发票的闭环管理。
市局决定于2010年在我局引进并推行普通发票管理系统,《铜陵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上线方案》已经2010年3月16日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铜陵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上线方案
为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构建发票管理长效机制,市局拟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普票系统),该系统包括单机版普通发票开具录入子系统、普通发票网络在线开票录入子系统、税务端普通发票处理子系统、普通发票查询举报子系统等四个子系统。为确保该系统的顺利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以票管税”的实现手段。“发票管税”是现行税收征管的基本制度,要建立“索票刮奖”、“查询摇奖”、“举报有奖”的外部普通发票管理模式,需要搭建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我们税务机关内部则可以通过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加强对普通发票信息的采集、清分比对,可以为税源监控提供重要的管理信息;只有内外结合才能实现“以票管税”。
(二)“信息管税”形势下的税源监控。普通发票管理系统通过发票存根联验旧、发票联信息查询、税务机关及有关协作单位采集发票联信息、纳税人报送有关发票联信息等手段,基本建立了普通发票各种信息的采集和回流,实现了信息的闭环管理。普票信息比对既是税源监管的重要手段,又是税务机关实现以票管税、信息管税的重要举措。随着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的推广范围越来越大,其对加强税源管理、打击普通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规模效应”也将会像金税工程管理系统一样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落实“税收征管基础年”的重要举措。为了应对当前我局税收征管任务紧张的困境、积极落实市政府提出“税收征管基础年”的重要举措,市局将加大对个体税收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考核的力度,增加相关考核指标。推行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将会为各区县局提供包括个体及小规模纳税人在内的发票领购、验旧、缴销、比对、异常等有用的征管质量信息,为各区县局提高个体及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征管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四)创新发票管理方式,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通过强化普通发票的管理,提供多元化发票开具和验旧方式,实现了对普通发票开具信息的逐份采集、发票验旧过程的信息比对、发票异常信息的实时监控及消费者发票查询反馈等目标;同时也减轻了税务人员发票验旧的人工计算工作量,减少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验旧的等待时间,切实做到为基层和纳税人减负,又能有效地利用社会力量管理发票,有利于形成共管合力。
二、推广范围
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推行到全市范围内除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使用普通发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通发票不包括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机动车辆统一销售发票以及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试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市局成立普通发票管理系统试运行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柴国良;副组长:高亮;成员:何林、陈新文、胡晓红、黄瀚、钱献群、李军、鲁柏林、余健、孙国甜、朱建中、唐雁、罗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亮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征管科、信息中心、纳税服务科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系统运行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统筹人员安排和试运行进度。确定试点单位,组织试点工作,明确推行阶段、推行时限及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总结试点成功经验、不断完善系统功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行日常工作安排及指导。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技术组、宣传组。
(一)业务组人员:鲁柏林、郑贤强、叶春苗、各区县局征管科长,主要负责制定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方案,统筹安排推广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衔接、组织、协调、测试、培训、指导和落实工作;监督、检查、推广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与省局征管科技处等处室的联系和沟通。
(二)技术组人员:唐雁、叶建华、陈健,主要负责系统的软件、硬件设备的技术支持、数据衔接,配合软件培训、指导和落实等工作;负责与省局信息中心的联系和沟通。
(三)宣传组人员:余健、吴六平、范峰山,主要负责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在国税系统内外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各区县局主要负责:1.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培训及软件安装、调试;2.负责确定普通发票管理岗位人员,负责个体纳税人发票发售、验旧、缴销、补税等涉票信息的采集等工作;3.负责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信息的事后管理,及时补征税款;4.负责布置税收管理员查询所有异常信息,及时调整个体核定税收定额,负责督促对各项普通发票举报信息的查处和反馈工作;5.负责涉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
(五)市局征收科(办税服务厅)前台负责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的发售、验旧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四、推行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
1.1月28日至2月8日,开展纳税人基础信息摸排梳理调查。各区县局应组织税源管理科人员,按纳税人类别、发票使用情况,统计整理出各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认真填写《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上线调查表》,汇总统计本单位纳税人的数据信息,确定纳税人发票开具、验旧的方式;2.编写推行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宣传单,对所有涉及纳税人进行宣传;3.撰写有关信息报送市政府,报告国税部门采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税收增长的措施;4.制定发票查询抽奖制度,并广泛征求意见;5.市局根据调查情况,调整年度发票印制计划,并指导各区县局分别调整纳税人票种登记信息。
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推广调查表
调 查 项 目 分 类 铜官山 狮子山 郊区 铜陵县 开发区 合计
设备网络情况 有互联网络接入、有计算机设备、有针式打印机 24 17 5 0 5 51
有互联网络接入、有计算机设备,无针式打印机 169 35 22 25 28 279
无互联网络接入、有计算机设备、有针式打印机 32 2 1 0 0 35
无互联网络接入、有计算机设备,无针式打印机 65 53 6 42 1 167
无互联网络接入,无计算机设备 575 513 295 1258 119 2760
使用普通发票户数情况 865 435 1325 136 2761
(二)安装调试阶段
技术组在2月底前完成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数据库安装、人员、机构及各项代码初始化,在市局内外网站架设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有关业务模块。
(三)业务测试阶段
业务组召集相关人员于3月7日前完成对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业务运行全流程的测试,测试期间人员集中在市局四楼电教室,测试过程中业务组要做好各种问题测试记录及排除方法,技术组负责系统及相关计算机环境保障工作。
(四)操作培训阶段
3月8日-12日开展操作培训,培训分为:1.业务组承办发票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培训国税系统内部验旧操作人员、各区县局业务骨干;2.各区县局组织对网络开具发票纳税人(含网络报送验旧信息纳税人)的操作培训,由各区县局参加市局培训业务骨干负责培训,重点是单机版系统的安装及各项调试、开票、信息报送操作;3.各区县局负责对通过电子介质报送验旧信息纳税人的培训,重点培训纳税人如何利用企业端系统进行发票验旧信息录入、报送操作;4.操作培训阶段各区县局对确需变更票种的纳税人,由税收管理员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及时核定票种信息;5.操作培训阶段技术组负责:(1)人员初始化设置。市局系统管理员登录铜陵市国家税局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根据发票管理岗设置用户组,添加相应的用户及权限;(2)纳税人注册码生成。各区县局系统管理员对本辖区申请使用单机版和网络开票的纳税人集中生成注册码,由税收管理员发放给纳税人。
(五)上网运行阶段
1.3月18日开始试点运行。先期上线发票验旧功能,实现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中验旧发票;2.4月起逐步在各区县局上线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在线开票、在线验旧和单机版开票、验旧功能;3.5月1日系统功能全部上线;4.上线后将回收发票验旧操作模块,各区县局和征收科可有一人保留发票验旧操作模块,用于删除发票验旧操作错误信息。
五、相关流程和说明
(一)上线后有关普通发票管理流程
为尽量减少对纳税人购买普通发票业务的影响,普通发票发售管理维持现有流程:个体纳税人发票验旧、发售均在各区县局发票管理岗进行,实行即时验旧即时补税,事后调整定额方式进行;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在大厅验旧,即时补税,主管税务机关事后根据信息进行核查处理的管理流程。
同时为方便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今后凡是已经验旧后,无库存发票的,发票管理岗人员在原有纳税人核定票种范围内,可以直接向纳税人发售发票。
(二)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相关工作
1.合理确定纳税人使用普票系统有关子系统
对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税收管理员应在采集信息时,了解纳税人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配置情况,指导纳税人填写《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硬件情况调查表》,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类别、数量,以及使用相应的普票系统纳税人端子系统。
2.申请单机版或网络开票的办理流程
(1)单机版
首次使用单机版普通发票开具录入子系统的纳税人,由县区局系统管理员生成注册码。注册码生成后,由区局系统管理员保存,并在纳税人首次领购发票时转交纳税人,同时发放安装光盘。对首次使用单机版子系统的纳税人,要同时生成纳税人基本信息;对使用单机版子系统的纳税人,在发售发票后,发票发售人员应及时为纳税人生成发票结存密钥文件。
(2)网络版
对使用网络在线开票录入子系统的纳税人,由区县局系统管理员生成外网登录密码,并转交纳税人。系统管理员应为纳税人保密,并要求纳税人妥善保管、及时修改密码。若纳税人密码丢失或忘记,经分管领导批准,系统管理员可以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注册,重新生成密码。
(三)税务端普通发票处理子系统的有关说明
1.普票系统“核定金额”和“开具金额”数据不含税。其中“开具金额”栏数据为属期代开专用发票金额与普票开具金额合计数。
2.验旧录入开票时间。应严格按照发票“开具月份”据实录入。
3.异常信息产生原理。对个体双定户,当“开具金额”栏数据大于其属期核定金额时,产生应补税款;对于企业,当“开具金额”栏数据大于其属期申报收入时,产生应补税款。
(四)验旧发现异常情况处理
1.对超定额(申报额)的处理。办税服务大厅发票验旧人员(含区县局发票管理岗位人员)录完发票数据后,要点击“异常查看”模块,查询是否有应补税信息,若有应补税信息应要求其补缴税款。税票开具人员根据普票系统提示的补税金额征收税款。
凡有超定额(申报额)补税的,操作人员须在“录入处理”栏如实填写“完税凭证号码、补税税额、开票日期、特殊处理”等内容,尤其是“特殊处理”栏内容的填写应经核实且有正当理由,属免税的填“免税”。不应为“该单位是企业”、“钱已交未开票”、“有一笔录入错误,不需补税”、“会计出差,待落实”、“该单位是企业,督促下月将未申报税款申报入库”、“该个体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未抵冲的税款”等未落实或说明不清的文字。
2.应补税款红字说明。纳税人“应补税款”栏数字为红字时,说明暂未申报,应按系统提示的应补税款补缴。
3.免税个体户应补税款处理。对免税个体户产生的超定额应补税信息,应对照免税个体户名单核实(综合业务科提供免税个体户名单),确属免税个体户,由税票开具人员在普票系统异常查看界面的“录入处理”模块中的“特殊处理”栏录入情况说明。
4.对三个月未验旧的处理。税收管理员按日登录普票系统查看三个月未验旧情况,在系统提示日期3个工作日内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验旧。
5.对举报信息和停业用票的处理。县区局征管科人员按日登录普票系统查看举报信息和停业用票情况,在系统提示日期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向县、区局领导上报调查结果。
6.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发票验旧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各区县局应组织对其开展检查并及时追征税款、滞纳金,涉嫌违法的应予以处罚。
六、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局要高度重视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上线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领导,重抓细节,积极沟通,确保各区县局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如期平稳上线。
(二)市局在内网建立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上线交流平台,市局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局及时通过交流平台沟通交流运行中的问题,保障系统及时上线,征管科确定专人收集各种问题及处理办法,在平台进行发布,实现资源共享。
(三)鼓励发票查询,严格发票验旧。普通发票管理系统通过发票验旧采集发票存根联信息,通过发票查询采集发票信息,因此严格发票验旧是发票管理系统发挥作用的基础,通过发票查询是发现发票问题的关键。上线后,各区县局要督促纳税人积极通过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查询取得的发票信息,保证发票信息验证一致,避免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四)加强对国税系统内部发票管理人员管理。发票验旧人员要如实采集发票验旧信息,既不能敷衍了事不负责任,随意录入,更不能徇私舞弊,少录、瞒录信息。一经发现,将由市局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对于网络在线开票验旧和报盘验旧的纳税人,各区县局要组织人员对其报送信息进行抽查,防止其少报开票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