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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政办[2010]23号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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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铜政办[2010]23号
文件名: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政办[2010]23号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3-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10]23号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10]23号
全文有效
2010年3月23日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意见
市财政局
(二○一○年三月)
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整体经济环境影响,全市财政形势较为严峻。为尽快扭转财政形势,加强财税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减少税费流失,增加财政收入,为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铜陵提供更多的财力保障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为此,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就是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费征管秩序,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公平税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等政策机遇,以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为契机,加强收入征管基础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大力推动收入征管基础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保证财税征管基础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总体目标
通过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有效开展,创新征管方式和征管手段,建立纵向联动的税源管理网络,强存量、找增量、堵漏洞;建立横向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夯实税收管理基础,加强税源的源头控管,着力解决社会涉税信息不对称、税源控管难以到位等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控。税务部门要正确处理依法征税和结构性减税的关系,坚决防止有税不收、欠税不清、擅自减免税或“先征后返”等行为;切实开展好税源普查,密切跟踪服务重点税源企业,掌握分行业税收贡献情况,加强税收征管和欠税清理力度,及时剖析税收增减变化原因,找准税收增长潜力,引导企业多在本地纳税;加强纳税评估和稽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同时,坚持大税小税一起抓,加强各行业的税收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做好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物流业、商品流通服务业等行业的税收征管。
(二)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精细化管理。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税务登记管理,适时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开展典型调查,确定科学指标,探索个体税收核定的科学方法,力求公平透明;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委托代征管理,严格税收票证和税收级次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加强非税收入、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逐步为财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征管上,要用制度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秩序,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创新活动,强化业务培训,加大督查力度,密切跟踪收费大户动向,切实做好重点项目征管,逐步建立非税收入“征、管、查”一体化的动态监控和征管机制,做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在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上,要主动加强与房建、国土部门的配合协作,强化自身征管基础建设,从源头上堵住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对进出口税收管理。海关要加大铜精砂进口转关力度,积极加强与口岸海关尤其是南通海关、新生圩海关以及企业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到能转尽转;同时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货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范围。
(五)严格发票、票据管理。加强发票、票据管理,制定各单位发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发票、票据开具使用,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票据,鼓励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扩大机打发票的使用范围,防止税收流失。通过加强内部发票、票据的管理,达到以票控税、以票管费的效果。
(六)开展纳税评估考核调查工作。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进对纳税行为的评估调查,每半年选取部分单位开展一次纳税调查评估,必要时邀请中介机构介入。调查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市财税征管基础年领导小组,与税收征管经费实行挂钩,切实做到奖惩并行。
(七)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财税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严厉打击偷税、抗税和制售假发票等违法行为;各金融机构在收到税务部门的冻结、扣缴款账户通知书后,要及时予以配合办理;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八)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税收秩序。严格入库预算级次管理,严禁混库、引税等行为,对市、县区之间引税的,由市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依照规定调库,并扣减引税县区等额财力;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及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收秩序规范有序;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按规定处理。
五、保障措施及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为加强对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领导,确保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财政、国税、地税、海关、人行、审计、工商、发改、国土、房建、交通、卫生、物价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市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全市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目标分解、投诉受理、督查整改、考核评议等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以开展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收入征管基础工作。财政、国税、地税、海关等部门要把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列入全年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及细则,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落到实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二)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制度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开展,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市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收入征管分析制度、问题发现整改机制,及时找出薄弱环节,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限时整改;加强巡查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办)综合治税网络,按照综合治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拓展涉税行业,扩大综合治税范围,从源头上控管税源,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收流失。要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和分析制度,整合资源,加快建设信息网络,逐步实现部门间联网,初期可通过网络、书面、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整理、采集、传递、交换有关涉税信息、实现共享。各级财税部门要建立与相关部门间的涉税信息链接,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落实专人负责并及时将涉税信息反馈给财税部门,实现信息交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税务系统内部要建立科学、高效、快捷的信息处理系统,理顺横向、纵向信息网络,加强涉税信息的综合分析利用,全面控管税源;要建立协税护税的分工协作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完善委托代征税款制度,严格执行法定代扣代缴制度等;要依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相关部门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起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保障机制。各级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把握政策,规范执法程序,以体现税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
(三)注重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要精心组织对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的宣传,对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让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深入单位、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扎实推进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顺利开展。各级财税部门要通过开展“首月(首季)开门红”、“税法宣传月”以及各种形式的培训竞赛活动,加强对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和正确执行税收征管法赋予的职责。同时,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学习,提高其法律意识。要采取为纳税人所喜爱的形式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四)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为确保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落到实处,市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中存在的工作措施不到位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研究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征管基础建设工作常态化、持久化。年终,市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对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
1.部门涉税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略)
2.财税征管基础年活动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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