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2429
Tax100会员
2810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北京
›
五月纳税申报“八提醒”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03
|
回复:
0
五月纳税申报“八提醒”
[复制链接]
北京政策君
北京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9999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积分
9999
发消息
2020-5-22 09: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朝阳税务
标题:
五月纳税申报“八提醒”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MzQyMTY0Nw==&mid=2247494897&idx=1&sn=ce407eab5386030aacb699af4a16223a&chksm=eb885251dcffdb4798fe2dcb1992ae35c0a4e8255dc8c6c9bceaa5892de40965bfab45475ed4#rd
作者:
发布时间: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3 15:49 编辑
NO.1
5月申报纳税期限是否延长?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第一条规定,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NO.2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第4栏、第5栏是否还需要填写?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规定,七、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第4栏“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第5栏“免税额”不需填写。
......
八、本公告第一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NO.3
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在增值税申报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规定,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三)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
八、本公告第一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NO.4
纳税人是否可以自行选择实际享受增值税免税、减税的起始时间?
答:《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规定,五、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该项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一般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财税〔2016〕36号
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要求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般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
八、本公告第一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NO.5
适用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NO.6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规定,二、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
财税〔2016〕36号
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三)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
八、本公告第一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NO.7
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2020年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电影放映单位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文件规定,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0年第26号)第一条规定,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条规定,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免征条件,但缴费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费的,可抵减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予以退还。
NO.8
2020年有免征
文化事业建设费
的政策吗?如果之前已经缴纳了
文化事业建设费
,现在享受免征,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
文化事业建设费
。
第四条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相关帖子
•
【你问我答】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居民供暖费,可否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
2月27日下午两点半!“数电票”可视答疑来啦~
•
【你问我答】个人消费积分兑换物品是否缴纳个税?
•
【你问我答】2023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是否有调整?
•
今日起,开始预约
•
征期最后一天!本月重要事项提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