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发布《重庆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的公告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12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对本文涉及机构名称变更的地方进行了修改。) 现将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的《重庆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予以发布,本制度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第2号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第2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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