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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4017 办公设备是否必须作为固定资产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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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9 13: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办公设备是否必须作为固定资产计量?
[案例]130004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务、器具、工具等。 ”请遵照执行。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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