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所得是否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案例]130006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条强调了三个方面: 一是减免主体为居民企业; 二是减免对象是技术转让所得; 三是减免标准线为年度转让所得总和,企业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应符合上述三个要点才能享受减免税优惠。 此项免税所得在期末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直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减项申报即可,帐务处理上按正常处置无形资产处理。 转让时 借: 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贷: 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