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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闽地税函〔2009〕28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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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闽地税函〔2009〕28号
文件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闽地税函〔2009〕28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2-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9〕28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9〕28号
  全文有效
  2009-02-16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3700号),我省地税管征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2008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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