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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3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如何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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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9 12: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如何填报?
[案例]130003727


该表格应每年报一次,三项因素根据填表说明要求分别规定如下: “收入总额”: 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 “工资总额”: 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工资总额。 “资产总额”: 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资产总额,不包括无形资产。 这里所说的基期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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