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27
  • Tax100会员 33536
查看: 689|回复: 0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闽地税函[2009]209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0-7-19 12: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闽地税函[2009]209号
文件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闽地税函[2009]209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9-11-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闽地税函[2009]209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闽地税函[2009]209号
  全文有效
  2009-11-2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开发产品营业税政策问题的请示》(榕地税发〔2009〕15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2008年底前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52号令印发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福州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2009年1月起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此复。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