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42
  • Tax100会员 33143
查看: 521|回复: 0

[案例]130004551 罚款性营业外支出如何计算季度所得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19 12: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罚款性营业外支出如何计算季度所得税?
[案例]130004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其中包括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因此,罚款性支出不得扣除,企业帐务上已入营业外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实际利润额计税,暂不作调整,待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汇缴时再作纳税调整。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在规定办理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一并办理备案,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2008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及2009年季度申报可否按20%预缴企业所得税。 如2009年第一季度预缴时未办理200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未进行小型微利企业备案的企业,2009年第一季度预缴时可暂按2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备案明确企业2008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后再作调整。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提供《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一式两份)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