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费用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案例]130003367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发物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据此,如劳务公司直接为您企业提供托管劳务发生的劳务费,可根据第一条直接在税前扣除; 如劳务公司为中介机构,向您企业收取的费用为手续费或佣金,则根据第二条规定的限额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