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
[案例]130004479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