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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榕地税通告[2012]1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市区推行“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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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福建省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榕地税通告[2012]1号
文件名: 福建省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榕地税通告[2012]1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市区推行“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2-02-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省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市区推行“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通告
榕地税通告[2012]1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市区推行“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通告
  榕地税通告[2012]1号
  全文有效
  2012年2月20日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从2012年3月1日起,我局将在福州市区(不含马尾、琅岐,下同)对主要涉税业务推行“同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含义
  “同城通办”指纳税人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可以不受主管地税机关的属地管辖区域限制,就近到市区各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
  二、“同城通办”事项
  列入“同城通办”的涉税事项,主要包括涉税受理、税务登记(其中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及跨县(区)迁入迁出仍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发票验旧、发票缴销、社保费管理等业务,具体细项见福州市地税局网站或市区各地税办税服务厅公告。
  涉税事项按办理时限,分为即办事项和非即办事项。即办事项流程:涉税业务当场受理、当场办结;非即办事项流程:各办税服务厅受理后,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纳税人凭《受理通知书》在主管地税机关取件。
  三、“同城通办”范围
  市区“同城通办”范围包括鼓楼、台江、仓山、晋安4个区,具体包括鼓楼、台江、仓山、晋安4个区地税局及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外税分局所管辖的纳税人。受理“同城通办”涉税事项的办税服务厅有:
  1.福州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817中路49号
  2.鼓楼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3.台江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南路395号
  4.仓山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78号
  5.晋安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福州市长乐北路138号
  四、相关咨询业务
  “同城通办”相关具体业务的疑难问题,可拔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登陆福州市地税局网站或向市区各地税办税服务厅咨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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