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商投资性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收取分摊服务费的税务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案例]130006330
外商投资性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或费用。 外商投资性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服务,其服务收入收费不是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明确收费标准,而是采取按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确定该项服务总收费额,以比例分摊的方法确定每一子公司应付数额的,分摊比例可以按接受服务的子公司间总投资额、注册资本、销售收入、资产等参数项确定。 上述参数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凡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外商投资性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2份。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 本涉税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