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案例]13000437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建筑物包括: 塔、池、槽、井、架、棚、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 据此,你公司租赁使用的场地和排水沟,性质上应属于固定资产。 对场地和排水沟的维修,目的在于能够使其平整,增长使用时间。 因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发生的维修费用属于长期待摊费用,应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