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9
  • Tax100会员 33195
查看: 480|回复: 0

[案例]130004584 总分公司汇总合并如何纳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19 11: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分公司汇总合并如何纳税?
[案例]130004584


每季季末计算应预缴的所得税时: 借: 所得税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预交所得税时: 借: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5月个月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