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能否享受安置残疾人加计扣除的规定?
[案例]130004108
没有。 目前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