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31
  • Tax100会员 32546
查看: 538|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确定煤炭装卸和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0-7-18 12: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确定煤炭装卸和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3-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确定煤炭装卸和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确定煤炭装卸和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全文有效
  2019.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筑施工和煤炭装卸堆存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2号)等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需要,结合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现状和纳税人承受能力,经调研测算,确定我市煤炭装卸煤粉尘排污系数为3.53kg/装卸吨煤,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为1.48kg(吨煤·年)。
   二、具体计算公式和排放量核减,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筑施工和煤炭装卸堆存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2号)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