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41
  • Tax100会员 32564
查看: 811|回复: 0

安徽省财政厅 皖财资〔2020〕144号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0-7-18 12: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安徽省财政厅
文件编号: 皖财资〔2020〕144号
文件名: 安徽省财政厅 皖财资〔2020〕144号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2-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
皖财资〔2020〕144号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
  皖财资〔2020〕144号
  全文有效
  2020.2.20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一、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中“关于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的要求,及时将减免租金政策通知到承租方,认真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二、各市、县(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落实政策要求,负责相关减免政策的落地和监督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