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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140000458 请问企业员工特殊岗位的津贴应列入工资薪金支出还是职工福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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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40000458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12366]140000458
文件名: [12366]140000458 请问企业员工特殊岗位的津贴应列入工资薪金支出还是职工福利费支出?
发文日期: 2011-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请问企业员工特殊岗位的津贴应列入工资薪金支出还是职工福利费支出?
[12366]140000458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34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 国家悦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9 〕 3 号)规定: “《 实施条例》 第四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 。 。 。 。 。 ②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③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血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 因此,企业员工特殊岗位的津贴应计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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