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重点企业税源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绍市地税计[2005]12号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重点企业税源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绍市地税计[2005]12号
全文有效
2005年12月12日
市局各处(室),市局第一、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了切实加强重点企业税源管理工作,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更好地为组织收入工作服务,现将《绍兴市本级重点企业税源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计财处联系。
附件:绍兴市本级重点企业税源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