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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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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1 16: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亳州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实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DIxMzE5NQ==&mid=2651546900&idx=1&sn=c9875d190648ecf3c41916c9eafdd34e&chksm=f27a6330c50dea2636a7b24abe663a4e076e6f71a4f2d6e48f39ca80c1cef543c3d8edbaa47b#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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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5 16:43 编辑

2020年5月2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在亳州市政府会务中心第三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落实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由亳州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修薇主持,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倪民介绍了相关情况,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NEWS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新闻发布会现场


亳州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修薇

  
  [亳州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修薇]同志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我市税务部门围绕“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抗击疫情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进一步了解全市税务工作及运行情况,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市税务局局长倪民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主题发布,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张勇、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李辉、纳税服务科科长李杰参加新闻发布会,并接受记者提问。

首先我代表市政府新闻办向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向场外通过直播收听收看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听众、网友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两项内容:一是进行主题新闻发布;二是记者提问。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请市税务局局长倪民作“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新闻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局长 倪民


  倪民:各位媒体记者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亳州市税务局对各位媒体朋友多年来的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亳州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快速启动,精准施策,全面、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助力企业减负增效,助力经济回暖向好。
一是推行“非接触式办税”,便民办税高效。及时公布269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理。二是加强宣传辅导,扩大政策知晓面。用好“报、网、端、微、视、台”全媒体组织开展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落实线上包保工作。三是落实减税降费,助企轻装上阵。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7.125亿元,主要有以下两个部分组成:一是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602亿元(含我省出台的抗击疫情地方性政策减税)。二是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5.523亿元(含我省2019年出台的地方性政策减税)。四是精准对接服务,为企纾困解难。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协作配合,深化“银税互动”工作。利用大数据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实施精准帮扶,有效地解决企业因疫情影响在产、购、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加强督查分析,促进工作落实。建立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督办机制,切实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复工复产、实施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答环节
[亳州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修薇]感谢倪民局长详实的发布。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在提问时,首先举手,介绍自己所在媒体,然后提出问题。


市场星报记者提问


   市场星报记者您刚才说道银税互动,请问何为“银税互动”,“银税互动”能帮助企业解决什么问题?
  
  [亳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李杰]“银税互动”是税务和银保监部门于2015年联合推出的一项工作,即税务部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在依法合规、企业授权的前提下,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部分纳税信息,银行利用这些信息,优化信贷模型,为守信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亳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李杰


通过深化“银税互动”,能够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在2019年以前,能够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企业范围为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在今年,我们进一步将范围拓展至了M级企业,使得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扩大了一倍。与此同时,很多省也建起了线上的“银税互动”平台,并实现了贷款申请、受理、审批、放贷的“一站式”完成,不仅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申请贷款,贷款的审批时间也大幅缩短,有的甚至只需要几分钟。因此,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可以及时向各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咨询,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亳州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亳州广播电视台记者疫情期间,社会保险费主要有哪些优惠政策?在我市是如何落实的?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 李辉]:我省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和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 李辉

一、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主要政策可概括为:“免”、“减”、“缓”、“延”。“免”是指免征: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5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减”是指减征:自2020年2月起,减半征收3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是指缓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是2020年内,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缓缴申请必须在2020年内申请,并且在2020年内完成。参保企业在缓缴协议确定的期限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免收滞纳金。“延”是指延期办:用人单位因疫情影响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单位参保和补缴手续,补缴涉及属于减免政策费款所属期的单位缴费部分,经划型后可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延缴不收取滞纳金。
二、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主要为:自2020年2月起,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安徽经济报记者提问  

  安徽经济报记者:请问在疫情期间,税务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有没有新的做法?具体成效如何?

  [亳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李杰]有。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注重落实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办税厅人员体温检测、室内通风、卫生防疫、清洁消毒等工作,各办税服务厅每天进行两次消毒,办税人员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税纳人员和办税场所安全。大力推行预约办税、错峰办税和容缺办税,严格控制办税服务厅人员数量,对于必须到窗口办理的业务,由导税员根据业务不同类型和耗时长短及人流量合理放号,分流引导纳税人到相应窗口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制定办税服务厅疫情期间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要求、注意事项及应对突发状况处理方法。每天安排两个科室领导到办税服务厅值班,引导纳税人进厅扫码登记,为纳税人测量体温,缓解税服务厅人员压力。抽查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值班情况,并下发通报。

二是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引导纳税人通电子税务局、手机办税APP以及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纳税缴费服务;充分发挥自助办税区“非接触式”优势,引导和提醒纳税人、缴费人隔座进行自助办税,并安排专人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积极提供延伸服务,组织办税服务厅内力量,利用电话、网络、导税台等积极宣传线上办税;发挥航信、百旺驻厅人员线上办税专业技能,对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办税认真辅导、答疑解惑,必要时通过视频通话手把手线上教学辅导,最大限度提高线上办税率和服务水平。

三是抓好线上包保工作。继续扩大线上包保企业范围,在原省局推送的141户重点服务企业的基础上,将线上包保企业数量增加到4万余户,涉及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公益捐赠企业、疫情影响较大餐饮、旅游、住宿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等9大类。

四是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下发《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开展我市“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4大类24项70条便民服务举措,明确各项举措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间节点,成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专项工作联络群,建立周报制度,确保行动有序有效推进。


亳州晚报记者提问

亳州晚报记者请问今年以来,在增值税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在我市落实效果如何?

[亳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 张勇]:在疫情防控方面,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2.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3.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在支持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方面,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第24号公告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亳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 张勇  

[亳州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修薇]由于时间原因,今天现场提问暂时就到这里。如果哪位记者还有问题需要详细了解,请会后与市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做进一步的交流、采访。

刚才市税务局局长倪民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落实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市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近期,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居民外出日渐活跃,复工复产稳步提升,市场人气逐步回升,市场销售明显增长。请媒体朋友们,继续加大我市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为支持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再次对媒体朋友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对收听收看我们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听众网友表示感谢!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宣传中心)
摄影: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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