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0 10:53 编辑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风险,建议您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网上申报增量房契税。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增量房契税申报,可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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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
第一次使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申报契税
不会操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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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认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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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端增量房契税申报流程
01
进入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 (增量房)
进入【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微办税】-【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进入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页面,找到【增量房】按钮,点击进入办理,如下图所示。
02
填写提交房产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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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交申请后,可以对提交的申请事项进行查询。进入房地产智能办税系统后,点击【申报查询】,进入事项查询页面,如下图所示。
- 纳税人需要输入办理事项申请的“身份证件号码”,选择“事项名称”、“申请日期起”、“申请日期止”、“手机号码”,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若系统查询到符合条件的事项申请,则显示该事项申请的具体信息,包括“事项名称”、“申请日期”、“审核状态”、“预约状态”等,如下图所示。
04
税费清缴
对于无需审核的事项申请,纳税人同意计税结果后,可以直接进行税费的清缴。进入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后,点击【税费清缴】按钮,进入查询未清缴税费信息,如下图所示。
05
税票打印
纳税人清缴相关税费后,可以对完税证明进行查询打印。进入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税票打印】按钮进入税票打印页面,系统自动查询纳税人关于增量房相关完税证明。
注意事项【佛山市】
- 对于房产类型为“非住宅”的申请,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提交成功后,进入“税费清缴”页面,纳税人可以使用银联缴款方式清缴税费。(不需操作第7步上传资料操作)
- 对于房地产类型为“商品住房”且不申请优惠的申请,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提交成功后,进入“税费清缴”页面,纳税人可以使用银联缴款方式清缴税费。(不需操作第7步上传资料操作)
- 对于房地产类型为“商品住房”且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提交成功后,纳税人需要等待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会把受理结果以短信通知纳税人。(纳税人申请时务必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并填写住房套数)
- 在上传照片时请确保照片的完整、清晰,这样让申报更快地通过审核。税务机关后台审核完成后,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申报的结果。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供稿:佛山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编发: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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