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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17 16:32 编辑
No.1
问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答
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含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签署的税收安排或者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以下统称税收协定)待遇,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敲黑板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其中,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民个人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无住所个人。
(二)申请人为企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No.2
问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申请人应该向哪些机构申请开具?
答
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No.3
问
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需要上传哪些资料?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规定,申请人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应当提交以下申请表和资料:
(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二)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三)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
(四)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五)境内、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六)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上述填报或报送的资料应提交中文文本,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申请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签字,主管税务机关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No.4
问
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后需要多久可以办理完成?
答
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负责人签发《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或者将不予开具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于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准确判断居民身份的,将及时报告上级税务机关。需要报告上级税务机关的,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主管税务机关或者上级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无法作出判断的,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入上述工作时限。
敲黑板
如果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税收居民证明》样式,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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