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49
  • Tax100会员 28046
查看: 448|回复: 0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地税发[2015]44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17 11: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青地税发[2015]44号
文件名: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地税发[2015]44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5-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15]44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15]44号
  全文有效
  2015年5月5日
  市地税局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鲁地税发[2015]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把落实“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分管局长要靠上抓,法规税政、纳税服务、信息化等部门要群策群力,各司其职,细化服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落实到位。
  二、实现银税双方共赢
  各单位应与金融机构积极沟通联系,形成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引入互联网审核,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银行授信审批系统与地税局纳税信用系统信息共享,开创出以“信”养“信”、以“信”用“信”的企业融资新模式,让更多的A类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从“银税互动”中受益,引导企业对自身的纳税信用情况更加重视,纳税遵从度会进一步提高,实现税银企三方共赢。联合金融机构的“银税互动”在信贷审批效率、资金供应、产品设计、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更优惠支持,破解企业融资难的“瓶颈”,为小微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动能,推动整个纳税环境建设。
  三、做好统计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数据统计和效应分析工作,每月3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向市局(税收管理二处和纳税服务中心)报送“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表、明细表(附件1、2)和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
  鲁地税发[2015]2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各单位:
  去年以来,针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缺乏互信了解的情况,地税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与金融机构协调,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通过前期在部分市进行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4月份起,在全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进“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各级地税部门与金融机构本着平等、协商、发展、创新的原则搭建“银税互动”平台,建立“银税互动”常态化运作机制和长效化推进机制。地税部门要结合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纳税诚信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将纳税信用较高、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名单推荐给金融机构,为金融机构拓展业务、发放贷款提供依据,推动银税企共赢发展。
  二、明确主要内容
  (一)建立银税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各级地税部门应与金融机构积极沟通联系,形成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并与有合作意向的银行签订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或协议,明确银税双方合作的原则、目标、内容、机制等具体事项,积极有序地推进“银税互动”。银税双方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在资源配置、服务模式、支持力度等方面适当给予倾斜,提升服务水平。
  (二)拓展税收增值服务,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围绕企业“信用评定、授信额度、诚信发展”三大要素,把企业贷款信用和纳税信用相关联,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将纳税信用作为银行授信的参考依据,建立以“信”授“信”、以“信”养“信”的信用结合机制,从根本上破解一部分小微企业因无法提供抵质押物而拿不到银行贷款的困境,大幅节约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纳税遵从和守信热情。
  (三)搭建银税信息交互平台,实现双方信息共享。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建立地税部门、金融机构双方信息交换渠道,实现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涉税信息的及时查验与监控,以及地税部门对借款企业银行开户信息、存款信息、银行风险提示信息的及时采集与监控,以此促进银税双方信息共享,有效防范税收执法和金融信贷风险。
  (四)主动了解纳税人需求,提高纳税服务效率。各级地税部门要主动联合金融机构,定期联合走访,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信贷政策等服务。对有金融服务需求的小微企业进行重点回访,银税企加强沟通,实现培育税源、稳定信贷、发展小微企业三方共赢的目的。
  三、强化工作落实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建立“银税互动”长效机制,迅速在全省推开“银税互动”工作。
  (二)加强协作,确保实效。各级地税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主动做好与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和各商业银行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将工作做好、做实,帮助广大小微企业实现快速健康成长。同时,积极研究进一步延伸助力平台范围,帮助更多的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落实政策、主动服务。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落实好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企业信用等级建设,拓展税收增值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税收政策、纳税辅导等一揽子服务,推动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四)信息保密,收集归档。在工作过程中,对走访采集的企业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泄露。同时,各级地税部门要对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实行台账管理,逐户建立走访台账。
  (五)大力宣传,增强效果。一方面要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地税门户网站和网络、电视、开设专栏等方式方法,对“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这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让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此项业务;另一方面要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此项工作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适时组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边推行、边完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对工作措施得力、服务企业满意度高、效果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要加强统计分析,各市局每月5日前通过notes向省局(企业所得税处)报送“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情况统计表和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