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15年6月2日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的精神,我局对涉及我省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现予公告 。其中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并将按照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部署逐步清理和规范。
本公告从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决定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