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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鲁政办字[2017]20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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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编号: 鲁政办字[2017]206号
文件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鲁政办字[2017]20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12-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20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206号
  全文有效
  2017年12月16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确定成立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李 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于国安(副省长)
  成 员: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兴云(省财政厅厅长)
  刘中会(省水利厅厅长)
  张洪军(省地税局局长)
  潘好亮(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桂鹏(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
  孙松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于永德(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贾 峰(省质监局副局长)
  王海明(省物价局副局长)
  宋永信(省国税局副局长)
  刘继东(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兴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袁培全、省水利厅副厅长王祖利、省地税局副巡视员傅廷民担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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