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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湖南人社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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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cfg/zxzc/201408/t20140826_4229477.html
发文单位: 湖南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湖南人社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8-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湖南人社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4〕3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第30次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标准
从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
二、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注意事项
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广大城乡老年参保居民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调整预算支出,按时足额将调增后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确保这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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