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22
  • Tax100会员 33197
查看: 413|回复: 0

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16 11: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013005736
发文单位: 税收优惠政策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发文日期: 2019-06-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政策内容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5.《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
10.《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1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1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三)政策执行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