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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河南人社局 豫人社函〔2017〕61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认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管理人变更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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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5a54dbc0015a55166852019d/95a5ed62dab64b0c90f9fa123afbe33e.html
发文单位: 河南人社局
文件编号: 豫人社函〔2017〕61号
文件名: 河南人社局 豫人社函〔2017〕61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认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管理人变更的函
发文日期: 2017-03-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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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社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认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管理人变更的函
豫人社函〔2017〕61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管理合同续签、投资管理人变更及投资管理合同备案的函》和管理合同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同意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管理人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登记号仍为410000110037。原计划确认函确认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不变。受托人仍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变更后计划设立2个证券投资组合。
请新老投资管理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运作,并做好业务衔接工作。

2017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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