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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税务支持涉外企业复工复产之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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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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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0 12: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西税务
标题: 山西税务支持涉外企业复工复产之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jk5MTE3Nw==&mid=2651747710&idx=1&sn=69efb80019c7f0285885e50af4148a5a&chksm=8b9e6ed8bce9e7ced09f453d85a0143a10cde5471ad43ec3e191697257a1b6b9a8b89de5799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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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7 11:14 编辑






境外投资者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时间:00:19--01:41)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
  二是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属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分配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是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资产所有权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享受此项优惠政策,需要办理哪些事项?
(时间:01:42--02:37)
根据规定,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事前备案流程。即境外投资者自行审核判断符合优惠条件的,填写《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并连同证明其符合政策条件的资料提交给利润分配企业审核;利润分配企业按规定审核境外投资者提交的资料,认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实际支付利润之日起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需要报送的资料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2)《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和信息

境外投资者按规定可以享受但未实际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是否可以追补享受?
(时间:02:38--03:15)
文件规定,境外投资者按规定可以享受暂不征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需要报送的资料有:
  (1)《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
  (2)相关合同、支付凭证等办理退税的其他资料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和信息

境外投资者在哪些情形下需要补缴税款,以及如何办理?
(时间:03:16--03:49)
经税务部门后续管理核实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实际收回投资的,应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向利润分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需要报送的资料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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