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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河南人社局 豫发改运行〔2017〕833号 关于转发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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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6 11: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5a54dbc0015a55166852019d/417431445cfd4b8e85027f07b54fde82.html
发文单位: 河南人社局
文件编号: 豫发改运行〔2017〕833号
文件名: 河南人社局 豫发改运行〔2017〕833号 关于转发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08-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南人社局
关于转发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豫发改运行〔2017〕833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有关单位、机构:
为加强对电力市场运行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改委等17部委机构联合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运行[2017]946号)。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联合惩戒电力严重失信行为,共同促进河南电力市场平稳运行。
附件: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rar(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中心支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河南省总工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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