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陈燕雨等四十位同志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闽人复〔2006〕61号
省农业厅:
你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报送全省农艺技师评审结果的函》(闽农函[2006]17号)悉。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5]10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陈燕雨等四十位同志取得技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附后),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工人考核 技师 任职资格 函
抄送: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附:符合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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