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李大健等一百四十五位同志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2006年度省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技师评审结果的函》(闽交人函[2006] 7号)悉。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5]10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李大健等一百四十五位同志取得技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附后),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工人考核 技师 任职资格 函
抄送:各设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 年5 月23 日 印发
附:符合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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