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继续开展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闽人函〔2006〕112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闽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精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继续在福建省人事干部学校(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开展开放教育试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开放教育,提升自身素质。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开放教育属国家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开展的教育部试点项目,今年的招生对象仍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设的专业包括,本科类:行政管理、法学、教育管理、金融学、会计学,专科类:行政管理、法学、教育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等。
二、开放教育的学习形式仍以在职学习为主,结合教师面授、网络指导、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总学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的人员,即准予毕业,由中央电大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符合相关专业合作高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名采取单位统一组织或学员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程序、收费标准等,详见《福建省人事干部学校 “开放教育”2006年秋季招生简章》。
四、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费用按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开展“开放教育”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认真组织、积极鼓励支持工作人员参加学习,促进广大工作人员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贡献。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福建省人事厅直属教学点2006年秋季招生简章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福建省人事厅直属教学点2006年秋季招生简章
福建省人事干部学校(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确定的福建省人事厅直属教学点,在2005年4月、2006年4月经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专家组评估、考察,今年秋季继续招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开放教育”。
一、招生对象
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专科: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
二、学习形式
业余网上等多种媒体自主学习为主,部分双休日集中辅导为辅。六年来通过自考等相应课程免修免考,不收取学分费,学制二年。平时作业成绩占期考成绩的20%—40%。
三、毕业及学位授予
毕业生(本科71学分、专科76学分)颁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国际通用);学习成绩达到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开设专业
本科类:行政管理、法学、教育管理、金融学、会计学;
专科类:行政管理、法学、教育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
五、收费标准
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 “开放教育试点”收费标准规定,本科行政管理、法学、金融学每学分100元,专科行政管理、教育管理80元,其余均90元。
六、报名入学程序
(一)来校报名:(1)地点:省人事干部学校博士后公寓一幢一楼,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70号;(2)时间:8月25日前;(3)资料: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B5复印纸复印),1寸、2寸免冠近照各一张;(4)费用:①报名费40元;②预交教材费200元(审核录取者另交注册建档费200元;不来进行课程注册的人员,200元教材费转为中央电大建档费,不能退还,学籍保留八年;不录取者退还)。
(二)电话报名:请拨打(0591)87726900、87726292、87736720、87712670、87726202。
(三)入学测试:为了解学生情况,合理安排教学,报名者必须于 年 月 日随带准考证(报名时发给)、身份证原件到本校参加“入学水平测试”。考试时间:专科: ,本科: (开卷考试,报名时会提供相关考试复习资料)。不参加入学水平测试者不能录取。
(四)审核录取: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录取后,凭学校发给的入学通知书于2006年9月正式入学。
[ 来校路线等其他事宜可查省人事厅电大在线(http://www.rstd.net.cn)或新华社新华网(http://fj.xinhua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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