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41
  • Tax100会员 33547
查看: 419|回复: 0

[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复〔2006〕179号 关于同意林建生等两位同志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16 10: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0709/t20070925_909096.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复〔2006〕179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复〔2006〕179号 关于同意林建生等两位同志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06-08-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林建生等两位同志取得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复函
闽人复〔2006〕179号


省摄影家协会:
你会《关于林建生、黄奕坤摄影技师综合评审结果申报审批的报告》(闽摄鉴[2006]004号)悉。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5]10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林建生、黄奕坤两位同志取得技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附后),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00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工人考核 技师 任职资格
   抄送:各设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年8月30日印发

  
  
附:符合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出生

年月

评定技师

职务名称

证书号

1

林建生

福州幼师学校


195905

指导摄影师

061424090001

2

黄奕坤

泉州市第一医院


195112

指导摄影师

065424090001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