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审批问题的通知
闽工改办〔200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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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改办、省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现将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的有关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改实施范围的审批。
1、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单位,须填写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主管单位及所属单位)一览表》(附件一)。若主管单位及所属单位既有机关性质又有事业性质的,按照性质不同归类填报附件一。
2、各设区市副处级以上单位和省直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下同)的工改实施单位名单,由各设区市工改办和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分两套表汇总填写附件一(一式三份),统一报省工改办审批;各设区市其他单位和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的工改实施单位名单,报当地设区市工改办审批,具体要求由设区市工改办研究确定。
3、参加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单位,在上报审批时须附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务员登记审批确认的有关材料。
4、事业单位在上报审批时,请一并附上机构规格的相关批准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各单位要严格根据工改办关于实施范围划分的审批意见(文件样式见附件二),具体组织实施。
二、关于工改实施方案的审批
1、省直各单位须向省工改办、省人事厅报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附件三)。省工改办、省人事厅审批后,下达《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样式见附件四)。
2、省直各单位在对工改套改的工资基金追加审批时,须同时填报套改增资花名册(表样见附件五、六、七、八,一式三份)、增资汇总表(表样见附件九,一式三份)和个人工资套改审批表(表样见附件十、十一、十二)。
3、省直各单位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经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8〕9号)精神,经组织批准留任, 2006年 7月 1日 在职的人员,在对工改套改的工资基金追加审批时,须同时携带相关批准延退手续文件。
4、在职副厅级及其以上领导人员套改花名册和个人套改审批表(用16开纸打印,一式三份),报省工改办、省人事厅审核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后,逐级上报省工改办、省人事厅;由省工改办、省人事厅统一汇总后,报人事部审批;经人事部批准后,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6、各地、各部门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和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符合文件规定高定级别(岗位)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的,其套改花名册和个人套改审批表(一式三份)须统一报省工改办、省人事厅审批,并附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省直单位原浮动工资转固定在套改时可以高定级别(岗位)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的人员,和正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及相当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个人套改审批表报省直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8、工作人员个人套改审批表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个人审批表,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加盖印章后存入个人档案。
9、除上述已经做出统一规定外,各地在审批手续上的具体要求由设区市工改办研究确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
二ΟΟ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工改 实施 审批 通知
福建省改革公务员工资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0月27日印发
福建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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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内容摘要:
经审核,同意以下___________________家单位列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范围:
以下____________________家单位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
妥否,请领导审批。
经办人:
审批主管意见:
签 名:
有关单位、部门意见:
签 名:
领导批示:
签 名:
备注:
附件二:
福建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
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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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上报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主管单位及所属单位)一览表》收悉。
经研究,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家单位列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家单位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范围(具体单位名单附后)。
请你们按上述批复意见具体组织实施。
(盖 章)
二OO 年 月 日
附件三:
____________工改办、____________人事厅(局):
现将我单位(系统)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我单位现有机构__ 个。其中,列入机关工改范围的单位__个,列入事业单位工改范围__个。具体单位名单附后。
二、截止200___年__月__日,列入机关工改范围的在职人员____人,月增资_____元;离退休人员____人,月增加离退休费______元。列入事业单位工改范围的在职人员____人,月增资_____元,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津贴比例高出30%部分作为保留暂列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_____元;离退休人员___人,月增加离退休费____元。
三、2006年7月至200__年__月共一次性补发:______元,其中:1、机关在职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___元;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_元。
2、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___元;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_元。
以上报告,妥否,请审批。
(盖章)
二OO 年 月 日
福建省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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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贯彻闽政[2006] 号文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__________等___个单位_____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机关工资改革,月增资_______元,____名离退休人员月增离退休费____元;_______________等____个单位______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月增资______ 元,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津贴比例高出30%部分暂列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_____元;_____名离退休人员月增离退休费______元。从200__年___月起执行。
2006年7月至200__年___月,共一次性补发_______元,其中:机关在职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_元,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__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__元,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__元。
(盖章)
二OO 年 月 日
编号:
一、审批单位:
二、月增资和一次性补发工资情况
1、机关:在职人员___人,月增资_____元;离退休人员____人,月增离退休费______元。2006年7月至200___年___月,在职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_元。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_元。
2、事业单位:在职人员_____人,月增资_____元,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津贴比例高出30%部分暂列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_____元;离退休人员____人,月增离退休费_____元。2006年7月至200__年___月,在职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元,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发____元。
3、其他:
经 办: 200 年 月 日
审批主管: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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