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公布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办〔2007〕3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07号),现将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
二、吴善发等78位房地产估价师、范琴花等35位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请予公布。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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