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关于确认上杭(古田)公务员培训中心为福建省公务员培训基地的批复
闽人复〔2007〕31号
上杭县人民政府:
你县杭政综〔2005〕36号报告悉。经研究,同意确认你县“上杭(古田)公务员培训中心”为福建省公务员培训基地。
基地不改变隶属关系,培训业务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指导。请按照省关于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要求加强基地建设,积极创新培训方式,发挥古田特有的红色资源优势搞好公务员培训,努力培育公务员精神,推动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更好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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