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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变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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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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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6 02: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绥化税务
标题: 【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变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gzNTQ5OA==&mid=2247488598&idx=2&sn=3a91704c56cb9cd938a644a445608482&chksm=97f2e6d3a0856fc58a6df1380a2a0512eb20af25498c67f9d2302ae899f9bd126f795ff19a1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15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16 10:46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关于变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 2020年第9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纳税(缴费)人负担,减少纳税(缴费)人申报缴费次数,现将调整我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缴纳期限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缴纳期限,变更为按季申报缴纳。
黑龙江省内除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纳期限,变更为按季申报缴纳。
不经常发生纳税行为的缴费人,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纳期限,变更为按季申报缴纳。
二、调整变更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0年6月2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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